济源市足螺协会工作制度
为加强济源足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统一化,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,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。
会长职责:
1、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;
2、召集并主持理事会等重要会议;
3、履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。
专职副会长职责 :
1、受会长委托主持协会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会议;
2、负责召集协会理事、会员小组长、会员参加会议。
传达、贯彻上一级协会工作要求,总结布置协会工作;
3、组织协会理事、会员参与各项活动;
4、组织协会理事、会员为群众开展活动;
5、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挥作用;
6、组织协会理事、会员完成协会的其他工作。
秘书长职责:
1、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;
2、制定工作方案,落实理事会的决议;
3、定期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,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;
4、培训会员,发挥会员作用;
5、协调处理有关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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